兴业银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违规被罚款150万元,年内多次领大额罚单
11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披露了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行政处罚信息。
公告显示,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对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合计处以150万元罚款,其中福州分行35万元、福州温泉支行115万元。另外时任兴业银行福州温泉支行行长吴波,被给予警告。
2024年以来多次收到大额罚单
面包财经根据监管部门通报统计,今年以来兴业银行多次被监管部门处罚,超100万元的大额罚单共计6张。
2024年7月5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因“员工管理不到位,员工违规参与民间借贷;信贷业务内控管理有效性不足;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等多项违法违规,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处以240万元罚款。
2月18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因“存贷挂钩;流动资金贷款挪用于股权投资;个人按揭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项目融资业务合规要件不全及未从严审核项目资本金;发放贷款用于为违规领域垫资”,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处以罚款210万元。
7月25日,由于未严格按照公布的收费价目名录收费;向小微企业贷款客户转嫁抵押评估费;企业划型管理不到位,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处以罚款1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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