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条件成熟时引入做市商机制是推进科创板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

2022年1月7日,证监会就《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做市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早在2019年发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曾提出,科创板将在竞价交易基础上,待条件成熟时引入做市商机制。

证监会表示,科创板设立以来市场运行平稳,各项改革措施成效明显。为落实《实施意见》,深入推进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拟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

目前,《做市规定》共十七条,主要包括做市商准入条件、准入程序、做市券源安排、内部管控、风险监测监控、监管执法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稳妥起步、风险可控:28家券商或符合做市商资格 

《做市规定》显示,证券公司的准入条件将按照“稳妥起步、风险可控”的原则,初期参与试点证券公司除具备完善的业务方案、专业人员、技术系统等条件外,还需满足资本实力、合规风控能力方面的两项条件:一是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100亿元;二是最近三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含)以上。

根据券商披露的财报信息,截至2021年6月末,超过40家券商的净资本超过百亿元。此外,根据证监会公布的各年度证券公司分类结果,连续三年分类评级在A类及以上的券商共计28家。

综合来看,目前或有28家券商已符合科创板做市商资格:

1.png此外,相关高管和专业人员的业务经验和执业经历年限等具体要求拟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在配套业务规则中明确。

在准入程序方面,鉴于做市业务专业性较强,未来通过上交所评估测试的券商,可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由中国证监会核准业务资格。

 内控及风控要求将更加严格 

《做市规定》显示,证券公司可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作为做市券源,此外,为丰富做市券源,证券公司可使用自有股票、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借入的股票或其他有权处分的股票。

但集中大量买入会对个股价格产生扰动,甚至会对市场运行产生影响,且在二级市场买入还受到法律法规有关持股比例的限制,这也对券商的内控及风险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由于做市交易业务与经纪、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可能会有利益冲突,也可能会给做市商带来一定风险。对此,《做市规定》对试点证券公司提出了严格要求。

一是完善业务隔离制度,防止敏感信息不当流动,严防利益冲突;二是建立健全做市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决策流程、制衡机制,确保业务规范有序开展;三是加强做市交易业务管理,健全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和反洗钱要求,防止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另外,引入做市商交易机制有助于平抑市场波动、增加市场活跃度,但也可能会助涨助跌,加剧市场波动。

对于以上问题,《做市规定》从以下四个方面对试点证券公司从严要求:一是将做市交易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监测指标,做好业务风险防控;二是建立健全异常交易监控机制,报备专用账户、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全方位监控,防止对市场稳定造成影响;三是参照自营持有股票标准计算和填报风控指标,原则上科创板做市持股不超过5%,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具体业务规则中明确;四是处理好突发事件,履行信息报送义务。(JW/H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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