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2023年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结果。其中,银河证券的评级结果降为B。
分析发现,2022年12月,银河证券因对重点业务领域廉洁风险梳理不全面等原因,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2023年9月,银河证券因保荐执业违规,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
债券业务执业质量降为B
2023年7月,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正式发布并实施。
此次执业质量评价是对各参评证券公司2022年公司债券业务情况开展的综合性评价,同时适度兼顾评价期后至评价结果发布前部分证券公司重大违规事项的影响。企业债券将在下一年度纳入评价范围。根据《评价办法》,评价结果分为A、B、C三类,其类别的划分主要反映参评证券公司债券业务合规内控、执业质量与服务能力的相对水平,不涉及对证券公司资信状况和业务资格的评价。
公开数据显示,银河证券的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级为B。2021、2022年度,银河证券的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级分别为B、A。
因对重点业务领域廉洁风险梳理不全面等原因被监管警示
面包财经翻查资料发现,银河证券于2022年12月被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2022〕225号)。
文件显示,银河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重点业务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洁风险梳理不全面,未及时识别评估公募基金代销业务廉洁风险,未按要求持续跟踪报告廉洁从业风险事件;二是在适当性管理和融资融券业务开展中存在员工执业不规范的情况。
此外,2023年9月,深交所下发《关于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审纪〔2023〕10号)。
根据《决定》内容,推荐的华耀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陈召军、姚召五为项目保荐代表人。经查明,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未按规定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进行充分核查;二、未督促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具有重要影响的事项;三、未及时核查关于发行人的重大负面舆情并主动向本所报告。
据此,深交所对银河证券、陈召军、姚召五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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