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6月15日晚间公告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告显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薪酬的 40%延期 3 年按等分发放,法律法规或行业自律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如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发现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存在下列任一情形的,公司有权追索扣回其相应期间已支付的津贴或薪酬:
(一)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暂停履行职务、
责令停止职权、责令解除职务、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或被予以行政处罚、 采取市场禁入的;
(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的经济或声誉损失,或导致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风险,个人负有主要责任的;
(四)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券公司对于董事和高管薪酬的相关延期支付和追回制度目前已经成为行业的通行做法。梳理最近两年上市券商的相关公告,普遍有延期支付和追回的安排。
得益于本轮牛市和自身经营能力提升,国联民生2025年度及2026年一季度业绩良好。
年报显示,截至2025年末, 国联民生总资产 2,032.18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09.05%;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权益524.9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82.44%;报告期内,本集团营业收入76.73亿元,同比增长185.99%;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09 亿元,同比增长 4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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