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华发股份更新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并公布上交所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次预计发行数量不超过6.35亿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60亿元,拟用于 “郑州华发峰景花园项目”“南京燕子矶G82项目”“湛江华发新城市南(北)花园项目”“绍兴金融活力城项目” 4个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控股股东华发集团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参与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且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28.49%。

公司称,华发集团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华发集团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相关股份锁定期限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等相关规则的监管要求。

最新一季报显示,华发股份2023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19.58亿元,同比增长43.25%;实现归母净利润5.40亿元,同比降低24.55%。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实现销售金额491.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1.90%;销售面积164.3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期增长119.65%。

回复审核问询函:长短期偿债压力处于合理区间

此前,上交所就公司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净负债率、现金短债比等财务指标是否处于合理区间、是否存在大额债务违约或逾期等情况、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净利润占净利润的比重较低的合理性、募集资金用途及融资的合理性、必要性等问题要求说明。

华发股份表示,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方面,截至2022年末,公司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净负债率分别为65.22%、84.17%,处于合理区间。

2022年末,华发股份货币资金余额为528.32亿元,短期债务268.23亿元,现金短债比为1.97。扣除受限及房款监管资金后,可随时动用的货币资金为410.80亿元,公司整体流动性风险可控。

截至2022年末,华发股份长期有息负债为1,182.98亿元。2020-2022年,公司累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1,035.14亿元,累计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748.14亿元,经营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合计1,783.28亿元。

受合作项目开发进度、工程节点等因素的影响,各年合资项目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存在差异,公司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净利润占净利润的比重存在结构性差异。华发股份下属重要子公司经营正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募投项目方面,华发股份表示,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销售净利率均为正,处于2%-9%区间范围内,存在融资合理性。发行人募投项目公司自预售开始已投入施工建设金额占预售款(含结转收入款项)比例超过65%,资金运行情况良好,预售资金使用情况规范,不存在资金挪用等违法违规情形,且项目交付困难或无法交付的不确定性小,不存在相关重大不利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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