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网站近日公开发布了监管部门对国泰海通出具的警示函。

这份由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列举了海通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存在的问题,内容主要包括:
“经查,国泰海通作为景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存在以下问题:1.对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尽职调查不充分。2.针对发行人发生监事变动、未能清偿到期债务、重大诉讼、发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发行人受到债券业务相关纪律处分等事项,未披露或未及时披露相关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未能督促发行人按规定披露相关临时报告。3.未能准确披露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关于发行人新增被限制高消费、受托管理人履行及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职责情况等内容。4.未能督促发行人规范披露其定期报告中有息债务余额、实际控制人持有除发行人股权以外的主要资产、单项资产受限情况等内容。5.未严格按规定对发行人公司债券开展现场风险排查。”
《决定》要求国泰海通证券“应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证券法律法规、执业规范和自律规则,恪守勤勉尽责义务,强化债券业务内部控制,进一步提升执业质量和合规水平”。
近期违规分析:涉及衍生品、债券业务等合规问题
梳理相关监管函件,2026年以来国泰海通因多项业务违规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

2026年4月,国泰海通因涉及两项违规,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具体内容为:一是与非专业机构投资者开展场外期权交易,且在开展过程中未能有效监测参与产品购买场外期权的占比情况;二是对于个别分支机构合规管理不到位,存在个别从业人员协助非专业机构投资者开展场外期权交易的情形。
2026年3月,上海证监局对国泰海通出具警示函。其违规事由为:海通证券(经吸收合并至国泰海通)作为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和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工作中,对部分应予以关注的异常情况或问题的核查不到位,项目组工作人员执业行为存在不规范,内部质量控制和内核不完善,出具的相关持续督导报告及专项核查意见结论不准确。
此外,国泰海通旗下多家营业部在年内收到监管出具的警示函。
2026年7月,国泰海通新疆分公司员工存在操作客户证券账户的情形;乌鲁木齐新华北路营业部存在个别员工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其他个人进行客户招揽活动、对相关异常交易行为监测不充分等问题,各被新疆证监局下发警示函。
2026年6月,江西证监局对国泰海通萍乡楚萍东路第一证券营业部出具警示函,表示营业部存在未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情形。
国泰海通:行业龙头,资产规模超2.1万亿
国泰海通证券由原国泰君安、海通证券于2025年完成合并,为国内资本市场规模最大A+H上市券商,合并后总资产突破2.1万亿元,经纪业务收入、股基交易额、两融余额、IPO承销及年末在审家数等多项业务指标位居行业第一。
2025年,公司合并后首份年报业绩大幅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31.07亿元,同比提升87.40%;归母净利润278.09亿元,同比增长113.52%。根据近期披露的业绩预告,2026年上半年,公司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200.03亿元到205.11亿元,同比增加27%到30%;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92.49亿元到197.57亿元,同比增加164%到171%。
合规方面,公司在2025年年报提到:践行“风险管理创造价值,合规经营才有未来”理念,坚持稳健审慎、依法合规经营,持续打造制度完备、机制顺畅、运行有效的合规风控体系,不断强化制度和人才建设,以数智化手段推动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全面升级,持续完善“业务单元、合规风控、内控审计”三道防线,健全“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闭环管理模式,构建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一体化“大监督”格局,推动合规风控由事后惩治向前瞻研判、从被动管理向主动赋能转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赋能业务全面可持续发展。
国泰海通完成合并后业务规模实现快速扩容、经营业绩稳步向好,但相较业务高速发展节奏,公司合规风控体系仍有优化提升空间。投行、债券、衍生品、经纪等多个业务板块陆续暴露合规管理问题,监管警示也为这家头部券商敲响合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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