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汇人寿吉林中支违规被罚:未如实记录业务事项、宣传资料不合规
作者:面包财经
发布日期:2026-11-04 14:00
中汇人寿吉林中支违规被罚
11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发布《吉林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公示显示,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中心支公司因未按规定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业务宣传资料不合规,被吉林金融监管分局给予警告并处14万元罚款;对王玉玲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机构与个人合计罚款17万元。

从监管依据看,“未按规定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对应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对应的罚则为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据第一百七十一条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公开信息显示,中汇人寿由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共同发起设立,总部位于北京,注册资本332亿元。其中,中央汇金出资265.6亿元、持股80%,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出资66.4亿元、持股20%。

就本次处罚,公示表未披露相关违规行为涉及的具体保单笔数、期间及金额;截至本稿发布,公开渠道未见公司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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