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证监局向信濠光电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监管函件显示,信濠光电在2021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未完整披露与深圳市骏达光电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低级错误、内幕信息管理不规范、部分会议记录存在错误、收入核算不规范、部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准确等问题。
信濠光电于2021年8月登陆创业板,渤海证券担任公司IPO保荐机构,法定持续督导周期覆盖2021至2024完整会计年度,督导期届满后因募集资金尚未用尽,仍持续承担募集资金专项督导职责。
监管查实的违规行为发生在渤海证券督导周期内。期间,渤海证券发布的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定期现场检查报告是如何描述相关情况的?
2021年督导意见: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渤海证券在2021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中,在“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的事项中均表示无问题,事项中包含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

对应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显示,渤海证券在现场检查中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是否完备,各项信息披露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查阅了公司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公告文件,查阅相关三会会议资料;与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并对“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的事项给出的现场检查意见为“是”。

2022年督导意见: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渤海证券在2022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中,在“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的事项中均表示无问题,事项中包含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
对应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显示,渤海证券在现场检查中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是否完备,各项信息披露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查阅了公司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公告文件,查阅相关三会会议资料;与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并对“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的事项给出的现场检查意见为“是”。
2023年督导意见: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渤海证券在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中,在“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的事项中均表示无问题,事项中包含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
对应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显示,渤海证券在现场检查中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是否完备,各项信息披露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查阅了公司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公告文件,查阅相关三会会议资料;与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并对“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的事项给出的现场检查意见为“是”。
2024年督导意见:信息披露、三会运作等“无”存在的问题
渤海证券在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中,在“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的事项中,提及2024年公司出现亏损的情况及对应理由,表示保荐机构将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做好相应的信息披露。但对信息披露、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三会”运作等其他事项均表示无问题。

该报告中,渤海证券提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梁国豪持有的公司股份被龙港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导致梁国豪先生被动减持63万股,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8月2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称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应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显示,渤海证券在现场检查中查阅三会会议资料;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审计报告、核查可比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并作出比较。并对“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等事项给出的现场检查意见为“是”。

该报告对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公司出现亏损情况及对应理由、股东被动减持等情况进行注释。但未提及监管函中涉及的年报信披违规等相关情况。

梳理2021年至2024年持续督导资料可见,渤海证券历年跟踪报告及现场检查报告表示,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履行到位、三会会议记录完整。这是否与监管后续查实的相关问题相悖?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发行人证券上市后,保荐机构应当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渤海证券在督导过程中是否勤勉履职?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抑或可以免责?相关事项有待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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