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内控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华安证券收警示函
作者:面包财经
发布日期:2026-10-08 17:22
券商合规
近日,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公示对华安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59号)。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是内控机制不完善,不符合《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监机构字〔2003〕260号)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二是员工行为监督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不久前的2026年8月,江苏证监局对华安证券江苏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经查,该分公司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存在企业微信管理不到位、合规培训相关要求落实不到位、未及时报告重大事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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